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检验标准 GA 498-5
5.12.2耐冲击性能。按n规定的方法进行机械冲击试验,喷嘴不得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13感温器
5.13.1动作温度。感温器的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GB5135.1中的规定。其动作温度按6.1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超过下式规定的范围X士(0.035X+0.62)式中:X—公称动作温度(由生产单位在其产品说明书中给出),单位为摄氏度(℃).
5.13.2热稳定性。感温器按6.1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不应动作。
5.14驱动器
5.14.1驱动力要求
a)气动型驱动器输出的驱动力,在最低工作温度下.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
b)电磁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
c)引爆型驱动器在引爆部件使用有效期内,驱动器输出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三倍。
d)机械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条件下所需操作力的两倍。
5.14.2工作可靠性要求。按6.10.4规定的方法进行可靠性试验,驱动器动作应准确、灵活,不得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驱动力的降低不应超过试验前的10%.
5.15控制盘
5.15.1电源要求。控制盘主电源在电压为220V士33V,50Hz条件下应能可靠工作。控制盘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正常监视状态下连续工作24h,其间应保证装置可靠启动。主、备用电源均应有工作指示。
5.15.2报.功能。控制盘应能接收感温器发来的火替信号,发出声光报普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控制盘1m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的声压级(A计权)应分别在“dB和85dB以上,115dB以下。控制盘应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功能。
5.15.3控制功能
5.15.3.1控制盘应有自动、手动启动灭火装置功能,自动状态、手动状态应有明显标志并可相互转换。无论控制盘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必须始终有效。
5.15.3.2控制盘应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0s-30s可调。
5.15.3.3控制盘应有“紧急中断”控制,按钮应置于易操作部位。
5.15.3.4控制盘应有灭火装置启动后的反馈信号以及嫩料阀关闭信号的显示功能。
5.15.3,5控制盘应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触点。
5.15.4耐电压性能。控制盘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耐电压性能,按6.14.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得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Hz;额定工作电压小于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Hz。返回厨房设备